台灣自來水公司103年評價職位人員,本次甄試共招考193名,甄試第一試筆試定於103年09月20日舉辦,報名期間自103年08月25日09:00至103年09月04日18:00止,設置北、中、南、東共四個考區,一律採網路報名。
一、報名期間:103.08.25 (一) - 09.04 (四),一律採網路報名。
二、測驗日期
(一)筆試:103.09.20 (一)。
(二)口試/體能測驗:預定103.10.25 (六) - 10.26 (日),集中於台中考區辦理。
三、報名資格
(一)共同資格條件
1.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性別:不拘。
3.年齡:不限。(本公司強制退休年齡為65歲)
4.學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以上畢業、高中(職)補習學校結業並經資格考試及格、士官學校結業比敘高中,或具有同等學歷者。
(二)個別資格條件
1.報考技術士操作類甲、技術士操作類乙、技術士裝修類、營運士業務類-抄表人員應考人,第二試應先經體能測驗合格後始能參加口試。
2.報考技術士操作類甲、技術士操作類乙應考人,需能接受3班輪班制工作(含夜間操作輪班)。
3.報考技術士化驗類人員,依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相關檢測經驗之證明文件於第二試-口試繳驗: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之理工醫農或環境相關科系畢業者。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職)畢業者,具有相關檢測經驗3年以上,但化驗科、化工科、農化科、食品科或環境相關科畢業者,得減少1年檢測經驗。
4.報考營運士業務類-抄表人員,需具汽車或機車駕照。
四、甄試類別、工作性質、錄取名額及甄試方式
甄試類別 | 工作性質 | 甄試方式 | 地區 | 錄取名額 |
技術士操作類-甲 (機電) |
1.從事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各項機電、儀表、監控及電腦主機設備之各級保養、安檢、維修與安全衛生等業務。 2.操作輪班為24小時分三班輪流制。 3.需往返操作場站、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 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 2.專業科目: (1)高中(職)物理化學 (2)基本電學 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
北區(F7801) | 12 |
中區(F7802) | 15 | |||
南區(F7803) | 4 | |||
東區(F7804) | 3 | |||
技術士操作類-乙 (淨水、管線、水源) |
1.從事水源保育管理及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設備操作、維護、管理與安全衛生等業務。 2.操作輪班為24小時分三班輪流制。 3.需往返操作場站、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 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 2.專業科目: (1)高中(職)物理化學 (2)自來水工程概要 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
北區(F7805) | 12 |
中區(F7806) | 4 | |||
南區(F7807) | 6 | |||
東區(F7808) | 1 | |||
技術士化驗類 | 從事水質取樣、檢驗、紀錄、分析與水處理等業務。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 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 2.專業科目: (1)高中(職)物理化學 (2)高中(職)分析化學及檢驗室操作需知 第二試-口試 |
中區(F7809) | 3 |
技術士裝修類 | 1.從事管網設備之檢測維修、用戶新裝試壓、水表裝拆、維修及校驗等業務(需從事檢測、修漏、裝拆水表等外勤工作)。 2.如為檢漏工作依本公司漏水防治中心北、中、南區分隊轄區為主。 3.需往返工作場所、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 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 2.專業科目: (1)高中(職)配管裝修 (2)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 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
北區(F7810) | 16 |
中區(F7811) | 10 | |||
南區(F7812) | 10 | |||
技術士工程類 | 從事測量、設計、繪製圖、施工、監工等業務。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 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 2.專業科目: (1)高中(職)土木及水管埋設施工 (2)電腦繪圖(AutoCad) 第二試-口試 |
北區(F7813) | 16 |
中區(F7814) | 15 | |||
南區(F7815) | 7 | |||
東區(F7816) | 1 | |||
營運士業務類 | 從事電腦操作登打、計費、收費、資料登記管理、物料器材倉儲管理、表報統計等及其他相關業務。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 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 2.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概要 (2)英文 第二試-口試 |
北區(F7817) | 12 |
北區(F7818) (限身心障礙者報考) |
1 | |||
中區(F7819) | 10 | |||
中區(F7820) (限身心障礙者報考) |
2 | |||
南區(F7821) | 12 | |||
東區(F7822) | 3 | |||
營運士業務類 -抄表人員 |
1.用戶水量計之抄錄指數及表箱、管線漏水、水表損壞之報修、用戶用水量異常之通知等相關業務。 2.外勤工作,需具汽車或機車駕照。 3.抄表作業以步行方式逐戶查抄,倘表位上有重物須搬移方能執行抄表作業,又水表多位於樓頂,須爬至樓頂抄表,係需體力、腳力及眼力之工作。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 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 2.專業科目: (1)企業管理概要 (2)自來水法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 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
中區(F7823) | 2 |
南區(F7824) | 9 | |||
營運士行政類 | 從事用地取得作業、不動產活化、土地帳務處理等及其他相關業務。 | 第一試-筆試 1.共同科目: 包括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及國文閱讀測驗等 2.專業科目: (1)土地法規 (2)民法物權編 第二試-口試 |
北區(F7825) | 2 |
北區(F7826) (限身心障礙者報考) |
2 | |||
南區(F7827) | 2 | |||
南區(F7828) (限身心障礙者報考) |
1 |
五、口試/體能測驗
(一)報考技術士操作類甲、技術士操作類乙、技術士裝修類、營運士業務類-抄表人員之應考人,應經體能測驗合格後始能參加口試,體能測驗採合格制、不計分,沒有通過即淘汰,其測驗方式如下:
1.技術士操作類甲、技術士操作類乙、技術士裝修類:600公尺跑走,男性應考人3分鐘以內完成,女性應考人3分鐘30秒以內完成為合格。
2.營運士業務類-抄表人員:爬樓梯至5層樓樓頂核對水量計表號(部分表號不依順序排列),抄錄10只水量計指針數均應正確,且於4分鐘以內完成為合格。
(二)口試:口試成績占總成績20%,口試以面談方式,觀察心智精神反應狀態等,並依應考人繳交資料及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進行綜合評分,口試分數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 (包括禮貌、態度、舉止)。
2.言辭 (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
3.才識 (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工作適應性)。
六、待遇
(一)錄取人員受僱後,依「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遴用要點」規定,以第四工等第一級起薪(25,930元),嗣後之升等、支薪、調派依台灣自來水公 司有關規定辦理。本公司第七工等以下之評價職位人員經年終成績考核2年列甲等或3年中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者,可晉升一工等,目前第五工等第一級之薪資約 為29,870元,第六工等第一級之薪資約為33,810元。
(二)進用人員如依公務人員退休法退休支領月退休俸者,自報到日起須依法停止支領;如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退伍或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退休支領月退 俸者,自其月支待遇達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俸額及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合計數額時須依法停止支領,請審慎考量後再行報名。
七、義務:應受服務期間2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調僱原分發單位以外之其他單位服務之限制,並於錄取報到時簽署切結書,惟申請調入離島地區(澎湖、綠島、蘭嶼)且該地區有缺額者,不受申請調僱年限之限制。
八、簡章下載
九、報名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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